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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后会计核算怎么做?

编辑:漯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5-13

答:一般来说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行政事业单位,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,并需要单独报帐结算的资金。也就是说,专项资金有三个特点:一是来源于财政或上级单位;二是用于特定事项;三是需要单独核算。专项资金按其形成来源主要可分为专用基金、专用拨款和专项借款三类。单位工作经费不足,单独行文申请的业务经费,是用于弥补经费不足的业务经费,不属于专项资金。

因此,对于企业收到财政专项资金后,其会计核算主要如下:

1、实际收到专项拨款:

借:银行存款

贷:专项应付款

2、拨款项目完成,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,按实际成本:

借:固定资产(或其它相关科目)

贷:有关科目

同时:

借:专项应付款

贷:资本公积----拨款转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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