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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商品低于进价销售,如何交税?

编辑:漯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6-05

这个问题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税种.

1、先说增值税,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增值税条例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. 也就是说如果有正确理由,则不用进项转出,当然,这认定是否为正确理由,有一个税务机关认定的问题.

2、再说企业所得税,要按财产损失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,否则低于成本的差额部分不得税前扣除,只有符合规定进行了财产损失申报才可以税前扣除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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